2015年加拿大八条留学新旧政策对比

为了保护加拿大的良好声誉,加拿大政府在2014年就提出了八条留学生政策**,为更多真正为了读书学习的人提供一块净土。
所有条例在14年6月份便生效,其条例效力持续至今日。
 
申请者只要提供在加国留学的意愿就可申请学生签证
申请人必须在加拿大学校注册后方可申请
 
 
申请者申请任意一所加拿大教育机构就可以申请学生签证
申请人只有在被加拿大政府认可的学校就读方可获得签证
 
 
学签持有人必须自行申请在校工签
所有全职在校学生在进行专业学习或培训六个月后自动具有利用课余时间在校外打工的权利(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20个小时)
 
 
所有国际留学生都可以申请Co-op工作签证,只要这个Co-op是学习课程要求的一部分
只有在高中和指定机构读书的学生才能申请Co-op
 
 
访问者不可以在加拿大境内申请学生签证
只有是在加国认可的教育机构(包括学前班、中小学)就读的交换生、访问生等都可以在加拿大境内申请学生签证
 
 
当国际留学生毕业后可以合法留在加拿大直到学生签证过期
留学生在完成学业后,如没有有效工签,或其他继续停留加拿大的合法身分,学生签证90日后无效
 
 
现有的资源中没有注明拥有其他国家国籍的原住民是否需要获得签证才能在加拿大学习
拥有其他国际的原住民不需要学生签证
 
 
学签持有人在等待申请工签的过程中不能工作
留学生只要在递交了毕业生工作签证申请后就可以进行全职工作
 
在所有**的8条政策中,其中1、2、4和6条都是加大了申请工签的难度,规范了申请加国留学的程序,视为一弊。但第3、5、7和8条则是方便在校国际学生的工作和生活,使得他们更好更快的融入当地的环境,视为一利。
 
自古所有的**都有弊有利,加拿大政府在这样的**下,会留住更多有用的人才,清除所谓的“混日子”的留学生。